今年,是独立学院拿母体名校学位的最后一年。明年起,独立学院将“独立”授学位(详细)。
“事实上,这不是个新规,但产生效应却是在当下。”东北师大人文学院负责宣传的解克兢老师说,它给了独立学院4年的缓冲期。
2008年2月4日,教育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并于当年4月1日起施行。
同年4月8日,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审批独立学院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依据《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进行了调整和充实,达到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条件并经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的独立学院,从2008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开始,以独立学院的名称颁发学士学位证书。